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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4月3日下午,太阳成tyc7111学生部全体教师在黄谦副书记主持下,召开了“321工程”第四次学习活动。本次活动以“高度重视学生安全”为主题,进行学生工作讨论。

会议上黄谦副书记通报了近期学校安全事件,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,切勿传播违法视频,同时,针对学院出现的代人行课违纪事件,结合《高等教育法》对在座辅导员们进行了关于学生上课权利及义务的普法教育:对于部分学生存在“自己缴学费上课,有选择上课与否的权利”的错误认识,黄书记指出,学生只意识到自己缴费上课的权利,但没有意识到个人的义务,《高等教育法》赋予了学校行政管理权,学校和学生之间构成了行政法律管理关系,学校作为行政管理主体,有权利有序地组织开展教学,而学生作为行政管理的相对方,有义务执行学校的行政管理规定,即遵守学校的《违纪处分管理办法》。如学生不按要求上课,则应接受学校相关处分。

会上还提醒重点关注学业警示学生学习情况,对学业警示的处理要特别按程序处理,对于已有2次学业警示的学生,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,提前帮扶,评估风险,做好预警方案。

会议最后田莎老师就学生心理健康相关活动工作做了具体布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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